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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酒店连锁经营的4种模式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04-11 访问量:1381

卷首语:

四种酒店连锁发展模式,虽然在行业内已不新鲜,但作为酒店从业者,有必要详细了解。

首先,讲清楚什么是酒店连锁?

所谓的酒店连锁指酒店管理公司拥有控制两家以上的酒店,这些酒店采用统一的名称标记、统一管理模式和水准、统一的服务标准和风格、联合经营的企业形式,是一种以酒店经营为主体的经济联合体。

最早的酒店连锁机构是20世纪美国的斯塔特勒(Statler Hotel Chain)。斯塔特勒作为现代商业饭店的创始人,利用投资不动产建造了酒店连锁。

纵观当今酒店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采取直营连锁是酒店连锁的基本模式,特许经营和管理合同是其扩展的最有效方式,战略联盟是一种新的扩展模式。接下来,逐渐阐述一下目前市场上存在较为普通的这四种经营模式。

一、直营连锁

直营连锁是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公司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经营形式。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可通过完全拥有、租赁、租借建筑物或土地等形式来实现。

除了投资饭店(包括兴建、租赁、租借建筑物等)形式外,目前的直营连锁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其一是直接并购

并购是指企业通过收购来实现以资本为纽带的集团经营。

目前国内外不少这样的并购案例。如近年万豪收购喜达屋;锦江收购铂涛、维也纳、卢浮集团;首旅收购如家;华住收购桔子水晶、花间堂等等。

其二是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而实现企业扩张的一种方式。虽然通过借款进行扩张,具备一定的融资优势,但这种方式往往使经营风险增大,尤其是面临较大的还贷压力。

比如,我国最早的快速发展的经济型品牌,如7天、如家、汉庭等,和现在正在如火如荼发展的中端酒店市场,如维也纳、亚朵、东呈等,这些品牌在发展之初,大部分是通过风投融资,甚至签署对赌协议,获得大笔资金,来实现自己酒店连锁品牌的快速扩张。

其三是合并或联合

其运作方式主要是采用企业集团之间的合并或联合。

这种方式在国内一些大型的国企、央企或地方政府下属的酒店案例比较多。

直营连锁,目前最典型的品牌是香格里拉酒店集团,基本其在全球的酒店均为自己所投和运营管理。

二、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指饭店企业附属于某一业已经营成功的连锁集团并同时保持一定水平的所有权。

特许经营有两种方式:

一是“产品和品牌特许经营”,这一类在特许经营中占主地位;

另一类是“企业经营模式”特许经营,受特许权人通常获得使用特许权人的品牌名称、形象、产品、经营程序和营销系统,加入集团营销体系。

特许经营最早出现在1907年,当时,饭店业主凯撒·里兹允许纽约、蒙特科尔、波士顿、里斯本和巴塞罗那的一些豪华饭店使用其的里兹品牌,这当是特许经营的发轫。

众多国际酒店品牌进入中国,做特许经营最典型的就是温德姆酒店集团旗下的各个品牌。

三、管理合同

管理合同又称委托管理,它是一种非股权式的运营方式,指业主委托酒店管理公司代为管理酒店。

业主与管理公司通过签订管理合同来实现这一运作方式。

采用管理合同进行委托管理的三个主要原则是:

、经营者有权不受业主干扰管理企业;

第二、业主支付所有的经营费用并承担可能的财务风险;

第三、经营者的行为受到保护,除非他具有欺诈或严重的失职行为。

管理合同保证经营者获得管理费,其余所得则归业主方。

管理合同既可以提供一揽子服务,也可以提供单项服务(如技术服务)。管理合同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市场前景分析;

第二、提供规划、设计、建筑和内部装潢方面的咨询和技术支持;

第三、提供设备选择、布局和安装建议;

第四、合同采办和建筑协作;

第五、开业运行与管理;

第六、营销、广告、促销;

第七、招聘和培训;

第八、技术咨询;

第九、物资采购;

第十、饭店预订服务;

第十一、提供管理及其管理人员;

第十二、酒店集团化主导与控制。

委托管理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收取管理费。一般来说,管理费按照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来计算,可分为一揽子费用、系统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及开业管理费等四种。

第二种是系统使用费,经营者通常向业主收取有关经营系统使用费,如市场营销、广告、销售、财务培训、采购和预订费,以及管理公司人员到饭店视察时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三种技术支持费,经营者通常要求业主对其在设计和规划方面的服务支付费用,通常包括:可研报告、建筑设计、内部设计、设备安装、食品设备布局、建筑督导,及其他领域的督导,如工程系统、娱乐设施、保安和财务系统等等。

第四种开业管理费,由业主支付给管理者在开业筹划、制定开业预算、督导开业活动,包括招聘、培训、运营系统确立、饭店促销、筹办物品以及业主名义进行租赁谈判等费用。

管理合同目前不管是国际品牌,还是国内酒店连锁,均使用较为普遍。

四、战略联盟

战略联盟是指企业为了保持和加强自身的竞争力自愿与其他企业在某些领域进行合作的一种经营模式。

战略联盟分为竞争对手联盟、顾客联盟和供应商联盟。

竞争对手联盟指竞争对手之间为了减少无畏竞争并促进共同发展而自愿形成的联盟,以实现资源、市场和技术共享。前几年有传以开元为首的一些列酒店管理公司战略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后来基本销声匿迹了。

顾客联盟是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一种契约,以实现顾客的忠诚。

供应商联盟指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联合,如饭店与航空公司、旅行社的联合促销,与各类物资供应企业的联合等。

以上四种模式是酒店连锁在目前市场经营的基本方法,也是酒店行业经历这么多年的发展,衍生出来的产物。未来酒店行业可能还会衍生出更多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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